請工人注意事項| 工人姐姐人工| 最低工資- 陽光女傭中心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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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大僱主請工人前需注意的事項


香港有很多雙職家庭都因工作早出晚歸,需要請工人分擔家務及照顧家中老幼的責任。但聘請工人姐姐絕不是件簡單事,當中有很多細節需要注意!陽光女傭中心將會跟大家分享5大請工人注意事項,讓各位僱主能更容易聘請到一位稱心又「幫得手」的工人姐姐。


1. 請工人姐姐家庭收入要求

根據入境事務處條例,聘請工人的申請人家庭入息不可低於年薪HK$180,000(即月薪HK$15,000),目的是要確保僱主有足夠能力支付工人人工。這個最低入息要求會因工人姐姐人工變動而調整。


2.工人姐姐住宿、膳食及假期安排

根據勞工處的「標準僱傭合約」,僱主須為工人姐姐提供免費住宿及免費膳食,另外亦需要提供必須的家庭用品及設備,包括水電供應、廁所、睡床等等。一般簽署合約前會列明住宿膳食等安排,避免不必要的爭拗。

除了一般年假及法定假期外,僱主應提供不少於七天的假期讓外傭返回原居國家,目的是讓工人姐姐可回鄉探親。


3. 工人姐姐人工

根據勞工處及入境處的規定,工人姐姐最低工資為每月HK$4,630,不分國籍,所有入境外傭都應享有此權利,一旦發現工人姐姐人工未達最低工資標準,僱主可能會被入境處以「提供虛假資料訛騙入境處」之罪名起訴。另外請工人時亦需為她們購買僱員保險及提供免費醫療,以保障及分擔工人姐姐的醫療開支。


4. 請多於一位工人

如果申請人希望聘請多於一位工人,必須提供相關原因,例如需照顧的家庭成員眾多、家中有病人需額外人手照顧、家居面積太大等等。因聘請多於一位工人,僱主的最低入息要求亦需要提高至兩倍或以上,住宿膳食亦需要為個別工人姐姐準備,確保每位工人姐姐都得到合理的安排。


5. 工人姐姐驗身安排

一般而言,工人姐姐到港前會先在原居國家接受兩次驗身,確保沒有懷孕或傳染病,避免出現工人姐姐到港後因健康理由不能工作等情況。僱主亦可安排工人姐姐到港後前往註冊化驗所再次驗身,一般檢驗包括心肺、乙型肝炎、愛滋病測試等。

希望以上5點請工人注意事項能讓僱主更了解請工人的細節,輕鬆聘請合適的工人姐姐,減輕家務負擔。
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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